尊敬的客户:
取消开户许可证后,企业开立、变更、撤销基本户、临时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现将企业开户服务标准进行如下公示:
一、企业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当按规定提交开户申请书,并出具下列开户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二、优化内容:当日开立成功的企业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优化账户凭证精简账户申请资料,将各类申请书、协议优化整合,减少客户填单签章次数。对需留存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复印签章后提交,而是由我行员工扫描复印或者打印电子营业执照,双人审查后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及核对人签章即可。
三、开户资费标准-暂免
四、办理时限标准
1、 开户无疑点-当天予以办结
2、 开户有疑点-加强尽职调查
五、投诉渠道:客服电话96526
六、开户服务监督电话96526
如有任何问题,您可咨询客服电话96526或咨询本行各网点。
特此公告。
鹿城农商银行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