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敏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5:30¬
(五)会议召开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500号三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投票数情况:
本次大会应到股东总投票权1072049105票(剔除质押50%及以上股东和存在逾期贷款的股东投票权),实到股东(含代理人)总投票数987384797票,占应到股东总投票权数的 92.10%。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的张作武律师、汪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鹿城农商银行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873847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鹿城农商银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873847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鹿城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873847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鹿城农商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873847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鹿城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2020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873847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鹿城农商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873847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873847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鹿城农商银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方案及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873847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听取《2020年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报》
大会听取了通报,全体股东无异议。
(十)审议通过《鹿城农商银行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大会听取了报告,全体股东无异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张作武、汪宇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含代理人)身份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决议的内容合法,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