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强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2日下午15:50-17:00
(五)会议召开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500号三楼会议室1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72人,代表股份数1038846297股,占我行股份总数股的99.83%。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的张雅律师、张杨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鹿城农商银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03884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鹿城农商银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03884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3884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3884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鹿城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3884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鹿城农商银行章程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3884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主发起村镇银行开展票据交易所业务清算账户使用授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3884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鹿城农商银行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388462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听取了《2018年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报》。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张雅、张杨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含代理人)身份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决议的内容合法,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3日